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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山市火炬科学技术学校助学政策

发布时间:2021-07-18 19:44:11

中山火炬开发区理工学校助学政策

一、免学费资助对象:凡正式学籍的中山户籍学生、残疾学生、农村户籍(含县镇)学生、城市户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(持民政部门发放的有效低保证、低收入证)、民族地区(民主自治区、自治州、自治县,以户籍为依据;民族乡按照身份证信息予以核实)学生,在校学习期间免除三年学费。

二、助学金对象:凡正式学籍一、二年级的残疾学生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(持民政部门发放的有效低保、低收入证)、户籍属于680个集中连片贫困县的农村户籍学生每人每月享受国家助学金200元,一年享受10个月,高中阶段享受两年。

三、“上学易”资助对象:具有中山市户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(持民政部门发放的有效低保低收入证)、特殊困难家庭学生、可享受学杂费、住宿费资助,住宿生可享受住宿资助。中山市火炬科学技术学校